2月24日,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妨害公务罪案,通过远程公诉,法院远程审理; 2月25日,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顺首例口罩诈骗案,通过远程公诉,法院远程审理; 2月25日,六盘水市检察院通过电话方式受理一名群众申诉,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提供意见。 记者从贵州检察机关获悉,我省各地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涉疫情案件采取“隔空”办理方式,开展检察工作,有效维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司法保障。 年2月24日,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犯妨害公务罪向钟山区法院通过远程办案系统“隔空”公诉。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遂向法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提出精准量刑,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案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案件,案件发生后,钟山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年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相关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从严从快处理,仅用三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提前介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相关工作。 2月25日,安顺疫情防控期间首例口罩诈骗案在平坝判决,也是平坝检察院和平坝法院利用远程办案系统“隔空”办案,由平坝检察院“隔空”公诉,平坝法院“隔空”审判最后判决田某丹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月25日,六盘水市检察院通过电话方式“隔空”受理一名群众申诉,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提供意见。 疫情防控期间,贵州各地检察机关纷纷采取“隔空”方式,开展公诉、申诉、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据了解,六盘水市检察院通过三种方式进行“隔空”公诉申诉、服务群众。 ——优化办案方式,“隔空”开展检察办案监督。推行网上办公,通过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开展线索移送、刑事立案等检察监督。对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形成震慑。凡涉疫情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并由入额院领导办理。 ——优化服务方式,“隔空”开展检察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通过六盘水检察网、“凉都检察”APP、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下载“检察”APP或 ——优化保障方式,“隔空”开展诉讼权益保障。采取电话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并记录在案,对阅卷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电子卷宗光盘,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听取当事人及律师意见。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疫情不能参与诉讼的,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公诉检察官不进入法庭,与法官、律师、被告人分处不同视频会议室,法院一样也可进行“无接触”审判宣判。 贵州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我省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信息技术和远程网络平台,有效维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的同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罗华 编辑李中迪 编审干江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