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4号等规定。在水城区人才引进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和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引进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名,具体招聘(引进)单位、职位及招聘(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等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是指年7月毕业的学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5月2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5周岁(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截止年5月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和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曾被开除公职,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7.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8.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程序 (一)公布引进需求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将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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