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师范学院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六盘水师范学院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范学院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学院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六条学校代码: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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