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 年第二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件人,同比分别增加74.32%、增加51.85%;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83件96人,同比分别增加66.00%、增加41.18%,不批捕和决定不捕61人,同比增加84.85%。 2.共受理审查起诉件人,同比分别增加55.26%、增加28.4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76件97人,同比分别增加49.02%、增加14.12%,共决定不起诉40件5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00%、增加.5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32件39人,同比分别减少3.03%、增加2.6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6件30人,同比分别减少10.34%、减少11.76%,不批捕和决定不捕9人,同比增加.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21件23人,同比分别0、增加4.5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7件17人,同比分别增加13.33%、减少5.56%,共决定不起诉2件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00%、增加.00%。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件6人,同比分别增加50.00%、增加.00%。 2.经审查,决定起诉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同比减少33.33%。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25件54人,同比分别增加.50%、增加.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2件43人,同比分别增加.67%、增加.78%,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2人,同比增加33.33%。 2.共受理审查起诉16件25人,同比分别增加.00%、增加.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2人,同比分别减少83.33%、减少84.62%,共决定不起诉3件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增加66.67%。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7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同比增加.00%;已纠正2件次,纠正率为.00%。 2.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已纠正1件,同比持平;纠正率为.00%,同比上升75个百分点。 3.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同比持平;已采纳纠正意见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0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 六、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受理4件,同比减少33.33%。审结43件,同比增加.67%。审结率.00%,同比上升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1件,同比增加.00%。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同比增加.00%。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审结6件,同比增加.00%,审结率0,同比下降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增加.00%,法院已采纳2件,同比增加.00%,采纳率为33.33%,同比上升33.33个百分点。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28件,同比增加.33%。审结5件,同比增加.00%,审结率17.86%,同比下降15.48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增加.00%。 七、行政检察 1.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1件,同比增加.00%,审结2件,增加.00%,占同期受理数的.00%,同比上升个百分点。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6件,同比减少40.00%。审结6件,同比减少40.00%,占同期受理数的.0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减少40.00%,法院已采纳7件,采纳率为.67%,同比上升26.67个百分点。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6件,同比增加.00%。审结15件,同比增加1.00%,占同期受理数的93.75%,同比减少6.25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5件,同比增加1.00%,已采纳15件,采纳率为.00%。 八、公益诉讼检察 1.案件线索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案件线索21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2件,占比9.52%;行政案件线索19件,占比90.48%。立案14件,占受理线索数的66.67%。其中,民事案件立案1件,占比7.14%;行政案件立案13件,占比92.86%。 2.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件,占比5.26%;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8件,占比94.74%。 3.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占比.00%。 4.法院审结情况。法院审结1件,其中判决1件,一审判决支持1件,占判决案件的.00%。 九、未成年人检察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8人,同比分别增加55.56%、增加28.57%;经审查,共批准逮捕7件7人,同比分别增加40.00%、减少22.22%,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0人,同比增加.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7人,同比分别增加.00%、增加.8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5件7人,同比分别增加.00%、增加.33%,共决定不起诉7件9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75.00%、增加50.00%。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5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0%。 (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 1.审查逮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共批准逮捕13件13人,同比分别增加30.00%、减少31.58%。 2.审查起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决定起诉8件8人,同比分别增加14.29%、增加14.29%。 (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情况。同期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人,同比增加.00%;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5人,同比增加25.00%。 十、控告、申诉检察 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件,同比增加20.00%。其中,受理首次控告6件,同比增加.00%。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6件,同比增加20.00%。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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