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5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1.书记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后勤工作人员(熟悉财务知识的优先考虑):从事后勤服务辅助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录入管理工作;(二)公积金、社保人员的增减报送工作;(三)相关能源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四)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4月30日至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准确率不低于90%。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材料 1.《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持以上材料到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二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时间: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年6月3日-4日。 2.考试分为初试(6月3日)和面试(6月4日)。 3.初试为专业能力(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4.根据初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体检 1.根据初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情况确定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购买五险,到手工资预计元,享受法定节假日、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联系人:唐楠联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