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区直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理念、“一训三风”建设,提升学校特色办学质量,推动“5+2”延时服务向多元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一训三风”建设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提炼出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理念和校训,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谱写出能充分展示学校风貌的校歌,已经有办学理念、“一训三风”及校歌的,要持续巩固升华,未形成的,要结合当地及学校人文特征,立即组织提炼,并由学校音乐老师谱写校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督促。区教育局将把办学理念、“一训三风”建设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和常规视导,对办学理念、“一训三风”建设重视不够、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敷衍应付的学校,责令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在办学理念、“一训三风”建设推进特色办学方面的特色和亮点,每周至少报送1篇综合性简报,区教育局将对简报报送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邮箱:scjyxxb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