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因企业诉人民政府撤回特许经营权行政许可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案涉企业六盘水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系年2月建成投产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年1月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厂再次办理了《生猪定点屠宰证》,年12月30日,市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以该厂现址已不符合《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由,取消了该厂的定点屠宰资格。该厂认为该公告实质上是对其进行强行关闭,属于取消其行政许可的行政行为,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具体落实行政诉讼“两降一升”工作。5月31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组织该案当事人进行协调,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对此次协调工作高度重视,安排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钟山区人民政府、钟山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协调。 通过本院的协调工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于当日晚在六盘水会议中心七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本案涉及的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迁建有关工作,会议经过研究,议定由钟山区政府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密切配合,钟山区有关部门参加,争取尽快确定迁建选址。选址确定后,力争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立项、环评、用地等前置手续,力争在9个月内建成投产,提高市中心城区安全肉品供应保障能力。会议同时决定成立专班推进项目建设,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原告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随即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是一起政府充分发挥支撑作用、落实落细化解举措,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典型案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离不开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在本案化解过程中主动作为,通过召开会议、确定方案、明确责任等一系列举措,最终促成该案成功化解,维护了法治政府的形象,切实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 文图提供瞿继红 编辑杨娟 审核周海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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