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我委牵头编制《六盘水市“十四五”安六铁路沿线经济带发展规划》。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我委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大型企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规划名称 六盘水市“十四五”安六铁路沿线经济带发展规划。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单位自身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优势,对规划编制组织和管理具有较强能力,须精心组建编制组,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 队联合申请。 (二)编制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编制组组成人员的专业结构应合理,适应规划编制需要。 (三)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工作,参加规划编制中期成果评估和最终成果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规划编制负责人申请研究。 (四)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必须以编制组的形式,并经编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请。 (五)编制组承担规划编制,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规划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该成果版权归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五、申报时间 (一)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六盘水市“十四五”安六铁路沿线经济带发展规划》(详见附件2),认真研究提出规划编制方案,并填写规划申请书,于年6月25日17:30之前将《申请书》(纸质资料5份并附电子文档)送至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科或发邮箱,邮件主题标注规划名称及申请单位。 (二)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规划编制方案等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对选定单位的规划大纲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六、规划编制进度要求 (一)签订协议。承担单位完成规划大纲修改,并经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双方签订协议书。 (二)规划中期成果。根据规划大纲要求,承担单位及时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须于年10月底完成规划中期成果,并对规划开展一系列征求意见工作。 (三)规划评审。承担单位在中期成果基础上进行深化,须于年1月底提交最终成果,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规划编制承担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七、规划编制经费 根据专项规划研究具体情况,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将给予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恒松 联系-、1803046 电子邮箱:lpssdqjj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