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和县(市、区)、市(州)审核推荐,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年度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年1月6日至年1月12日止。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举报的问题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联系-、(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人社厅专技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