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办法

(一)合理划定入学范围。依据生源分布情况、学校布局等因素,客观公正地划定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小学招生入学实行按服务半径划片招生,小升初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所属优质初中纳入“多校划片”范围。优质初中“多校划片”范围的确定,既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公平性,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不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所属行政区域全域。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各中小学应充分利用公安户籍信息系统、社区人口信息系统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学入学、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为入学登记提供基础性保障。

小学入学,由各小学对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安排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各中心校对本辖区内的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初中入学,“单校划片”学校采用整班移交方式入学,“多校划片”采取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为每所初中学校确定入学对象。多校划片由教育局根据各中小学分布情况、招生入学人数进行统筹安排,具体实施由各小学按学生居住地进行合理安排。

(三)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坚持同一县域内在同一时段进行。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入学要求,到拟入学的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小学入学、小升初要实行规范入学,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居委会平台及各中小学向社会公示。

(五)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任何学校不得单独、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补习班,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

(六)规范特长生招生。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须经省教育厅批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原已举办且年有特长生招生需求的学校,必须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基〔〕34号)要求逐级上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后方可招生。未报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一律视为违规招生。

(七)







































北京治疗白癜风的方法
北京白癜风专科医院哪里的好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