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1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5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47号),筹建六盘水供销集团,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拟采取现场询价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1、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范围。主要是全市供销社系统73家独立核算单位(市级供销社、县级供销社、基层供销社)的现有资产,包括房屋、土地、办公设施、债权、债务等。 2、全市供销系统资产情况。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年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约7亿元,房屋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土地31万平方米。 3、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对象。主要分为市直供销系统、六枝特区供销系统、盘州市供销系统、水城县供销系统、钟山区供销系统五个单位进行,从市县供销社抽调人员组成询价小组集中统一开展现场询价工作,分别按五个单位进行现场询价、签订合同、开展清查评估、提交成果等。 4、成果运用。评估后提供的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成果,主要用于供销集团组建、资产注入和统一财务管理等方面。 二、投标条件和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单位要具备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相应资质(须同时具备资产和土地评估资质),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主要是单位的资质证照、营业执照、法人证等),审核后退还原件。 2、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为30天。 3、报名和投标时间:年7月13日-7月20日。 4、投标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参加现场询价的单位,请按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同时开展与仅开展清产核资两大类进行报价,制作相应方案和合同等材料(分别按五个单位编写),主要包括工作方案、报价、合同文本等。 三、咨询和联系方式 有意参加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单位,请于年7月20日前与六盘水市供销社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市供销社资产管理科王时鹏(,-);市供销社办公室张钦翠(-) 邮箱:wangshipengbg . 六盘水市供销社 年7月14日赞赏 |